关于举办湖北医药学院第二届科技节活动的通知
药护学院、各二级学院、各有关部门:
根据《科技部、中宣部、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17年科技活动周的通知》(国科发政[2017]64号)和《省科技厅、省委宣传部、省科协关于举办2017年全省科技活动周的通知》(鄂科技通政[2017]34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校园科技文化建设,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大学建设中的引领作用,打造学校特色,突出科技创新亮点,激发广大师生投入科学普及及科技创新的兴趣,营造良好学术氛围,特举办湖北医药学院第二届科技节。现就举办湖北医药学院第二届科技节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立湖北医药学院第二届科技节领导小组
湖北医药学院第二届科技节领导小组名单列下:
组 长:涂汉军
副组长:李 和 魏文芳 严世荣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孔祥清 王云甫 王建平 邓平基 卢方安 李涛(院办) 李建军 李文春 李贵华 许 珊 刘 冰 刘 涛 吴 静 张 建 张海蛟 张秋芳 张秋莉 余 彬 邵义光 杨 慧 周明华 周 艳 阮绪芝 惠 震 谢 勇 谭 艳 蔡兴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科技处,谭艳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活动时间
5月22-28日。
三、活动主题
“科技强校 创新圆梦”。
四、活动宗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上关于“科技创新、科学普及是实现创新发展的两翼,要把科学普及涵盖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位置”的重要指示,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科技活动,动员、号召全校师生、科技工作者,积极投身科学普及科技强校的实践中;充分调动全校科技资源服务于脱贫攻坚战,以科技创新驱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让地方人民群众共享科技改革发展成果。各二级学院、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举办各具特色的主题活动。
五、内容与形式
紧紧围绕“科技强校、创新圆梦”主题,力求在活动内容上丰富多样、突出重点;形式上重心下移、不断创新;类型上凸显优势、特色鲜明。鼓励各二级学院、各有关部门发挥优势,针对学生、企业及社会公众多样化的科技需求,广泛开展大众创新创业活动和常态化群众性科技活动,提高全民科学意识和科学素养,激发全校及社会创新创业活力。
1.宣传科技扶贫及科技(专家)服务企业、服务社会的成效。
各二级学院、各有关部门通过展示我校科技精准扶贫脱贫、科技特派员等工作进展及科技专家服务企业、服务社会建设的成效,集中宣传科技支撑精准扶贫脱贫的成效,集中宣传专家服务企业、服务社会所取得的成绩,在全校形成科技服务精准扶贫、科技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的良好氛围。
2. 举办特色科普活动。
各二级学院、各有关部门针对专业特点和学生教师及科技工作者的科技需求,举办各种体验性强、参与度大、趣味性高的科技科普活动。结合科技、科普热点问题,组织专家开展讲座讲学,倡导科学精神,着力搭建科技服务社会的科普平台,全力提升全校师生科学意识和科学素养。
3.开放优质科技资源。
各二级学院、各有关部门积极推进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研试验场所、科普基地等科技资源向社会开放,激发公众特别是辖区青少年的科学兴趣,促进科技知识的宣传普及。
4.营造创新文化氛围。
各二级学院、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搭建科技服务社会的科普公共服务平台,充分发挥学校报纸、新媒体的作用,介绍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带来的新技术、新产品和新产业,讲解科技创新发展的新进展、新成效,积极培育全校创新文化,着力提高全校师生科学意识和科学素养,促进广大学生、教师及科技工作者支持创新、立志创新、参与创业,为科技强校营造良好氛围。
六、组织与要求
1.各二级学院、各有关部门、科技管理部门、党委宣传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协调和资源统筹,有效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认真组织开展第二届科技节活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力戒形式主义,着力提高活动实效,切实把第二届科技节各项活动抓实办好。
2. 各二级学院、各有关部门要重点做好宣传科技扶贫及科技(专家)服务企业、服务社会的成效活动,大型科技科普知识讲座、讲学,科普基地开放日,实验室、研究所等科研机构向社会开放及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带来的新技术、新产品和新产业,讲解科技创新发展的新进展、新成效及科学文明生活知识宣讲活动;科技处及相关部门要重点做好举办湖北医药学院第二届科技节开幕式、湖北医药学院第二届科技节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及闭幕式活动。
3. 各二级学院、各有关部门根据本次科技节要求,认真编制活动方案和重点活动项目,于5月18日前报湖北医药学院第二届科技节领导小组办公室(科技处),并组织实施。
4. 各相关部门要加大对湖北医药学院科技节活动的宣传力度,及时全面地宣传报道科技节活动。并将科技节的相关动态信息及影像资料,及时提供给湖北医药学院第二届科技节领导小组办公室(科技处)。
5. 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湖北医药学院第二届科技节的安全工作,按照有关大型科技活动的管理办法,积极做好大型活动的申报、审批和备案工作。各有关活动的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要通力合作,认真制订科技活动周的安全保卫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到组织落实、任务明确、责任到人,确保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6. 各二级学院、各有关部门及时上报科技节活动工作总结。科技节活动结束后,各二级学院、各有关部门请于6月6日前提交科技节总结、影像资料和媒体报道资料,湖北医药学院第二届科技节领导小组将根据各二级学院和有关部门提交的材料,参照总结、影像资料和媒体报道资料情况,评选先进单位及个人,并予以表彰。
7. 联系方式:
第二届科技节领导小组办公室(科技处) 谭艳
联系电话:0719-8891131
电子信箱:tanyan-1@163.com.com
科协办公室 瞿和平
联系电话:0719-8891150
电子信箱:874476693@qq.com
附件:湖北医药学院第二届科技节大型活动及重点活动项目填报表。
湖北医药学院
2017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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