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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护学院关于开展2016年省级教学改革研究立项课题申报的通知

文章来源:药护学院发布时间:2016-07-17浏览次数:2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湖北省高校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药护学院现启动2016年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申报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主持人应是承担过校级以上教学研究课题、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教学管理人员。

2.为提高教学研究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本次立项范围参照2016年湖北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指南(附件1

3.已主持教学研究项目尚未结题的课题负责人,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2016年教学研究项目。已在学校申报2016年度教学研究项目的课题,我院不受理申请。

4.本年度省级教学改革课题申报以学院为单位,由学院统一组织,负责初审,药护学院不受理个人申报。药护学院将在各学院上报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报省教育厅。

5.各学院必须在2016820日前将以下材料报至药护学院教学管理部:(1)湖北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3)电子版1份、纸质版一式4份。(2)2016年湖北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纸质版各1份,纸质版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安娜,联系电话:0719-8878239,电子邮箱:2247652043@qq.com

附件:1、2016年湖北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指南

 2、2016年湖北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

 3、湖北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研究立项申请书

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

20167月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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