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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护学院关于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2016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药护学院发布时间:2016-06-15浏览次数:2

各学院:

根据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省教育厅做好省教育科学规划2016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药护学院将单独组织2016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课题选题可依据《课题指南》(附件1)提出的研究领域和方向选题,也可从实际出发,自行设计和确定课题选题,重点针对国内外医学教育改革和我院教学研究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研究。此次课题申请书中分重点课题和立项课题,重点课题将给予一定的科研经费资助。

2.课题申报人一次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负责人已承担有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任务,尚未结题者不能申报;课题申报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有一名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已在学校申报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2016年度的课题(包括同一负责人或课题名称、内容相同),我院不受理申请。

3.本年度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以学院为单位,由学院统一组织,负责初审,药护学院不受理个人申报。药护学院将在各学院上报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报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

4.课题申报人须认真填写《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并在申请书封面上标明所属学科、课题类别、依据课题指南题号(不属指南范围的填“自选课题”)。跨学科课题根据“尽量靠近”原则选定一类学科进行申报。各学院要切实加强对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对申请者资格和所填各项内容进行认真审核,签署明确意见,承担信誉保证。

5.各学院必须在2016年6月30日下班前将以下材料报至药护学院教学管理部:(1)《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研究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附件3)电子版1份(电子版以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命名)、纸质版一式4份。课题申报书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4纸质双面印制。(2)《学院(部门)申报省教育科学规划2016年度课题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纸质版各1份,纸质版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安娜,联系电话:0719-8878239,电子邮箱:2247652043@qq.com

附件:1.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 2016年度课题申报指南

2.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2016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办法

3.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研究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

4.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2016年度课题申报汇总表

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

2016年6月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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