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有序开展2016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让学生提前做好申贷准备工作,按《国家助学贷款操作规程(2016版)》要求,现就我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1、组织学生填写续贷声明。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操作规程(2016版)》规定,组织有续贷需求的学生必须于6月20日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续贷声明,认真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学习进步情况及对贷款的认识和意愿等,提交续贷申请,加强监督审查,确保续贷声明内容客观真实、积极向上。按照贷款系统设置要求,本年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次数少于2次、未提交续贷声明的学生不能申请续贷。【注意:续贷申明中必须简述家庭情况以及续贷原因,注明需要申请续贷,字数不应少于200字,否则不予以审核通过】
2、审核学生续贷声明。学院资助中心将于6月21日开始对学生提交的续贷申明进行审核,请各位学生确保声明内容客观真实,积极向上。若学生续贷声明填写不规范,学校将对申请予以退回并要求学生重新填报后,对学生重新提交的续贷声明进行审核。
请各班级将《2016年在校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程序及材料准备》宣传到今年有贷款意愿的所有学生。今年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启动时间、各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受理时间、贷款公告将通过网络、报纸、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现场公告等方式对外发布,请提醒学生及时关注。
附件:
附1:2016年在校生申请贷款程序及材料准备.doc
附件2: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声明操作步骤.doc
药护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6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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