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2014—2015学年度
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湖北省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鄂教办〔2014﹞23号)的有关工作要求,我院依据信息公开组织实施情况和院内各单位2014—2015学年信息公开情况编制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4-2015学年度,我院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信息公开文件要求,在学院党政的坚强领导下,着力提升综合治校能力、推进高校民主管理、提高管理服务效能,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扩大社会监督,提高学院教育工作透明度,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学院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把该项工作纳入党政重要议事议程,进行专题研究,认真学习宣传,让大家充分认识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必要性,着力营造信息公开工作的良好氛围。
为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我院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领导分工负责制,确保该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执行力
建立并落实了党务公开制度、院务公开制度、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制度、党员公开承诺制度、党务公开资料归档等制度,建立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坚持对工作方案、内容、程序、结果公开,凡是需要公开的内容,都经院党政讨论通过,确保了公开内容的权威性。同时我们还注意在信息公开期间收集整理群众的意见并及时核查整改,并及时做好信息反馈。
(三)丰富信息公开的内涵
围绕中心工作,重点工作,进一步聚焦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内容,不断拓展信息公开范围、丰富信息公开的内涵,提高决策过程的透明度。除按规定必须保密的事项外,均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发布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通过学院招生信息网、宣传单页、咨询电话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和相关政策;对涉及学生的收费项目,均在网上和校内宣传栏向学生公布最新调整的收费标准;在学生奖惩上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建立了学生申诉制度。
(四)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和途径
学校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是广大师生和工作获取信息的首要途径,我院规范开展信息公开,及时更新内容,将学院改革新措施、学院新闻、评优工作、招生就业、学生奖惩及其他重大决策、信息及上级部署的各项任务向全体教职工公布,社会公众可以对学校信息公开的制度及相关内容进行更为高效、便捷的了解和查询。本学年度,在主办高校指导下持续推进了信息化建设工作,广大教师和学生均可以通过学院网站了解到学院发布的各类信息。年终召开教职工大会,将学院年度工作与财务预决算向全体教职工公布。同时鼓励校内各组织机构充分运用新媒体如:QQ工作群、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平台、飞信平台等,积极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概况
按照信息公开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主要从目标任务、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工作动态等几个方面内容进行公开,具体公开内容为:
1、药护学院办学的指导思想、重大改革方案,近期和长远规划及年度工作总结、计划。
2、药护学院机构设置与职能,领导班子成员组成及分工。主要包括党组织领导班子姓名、分工、分工情况及个人照片和办公室电话;各部门工作职责及要求;全院教职员工的岗位职责及个人照片和办公室电话。
3、党政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主要包括: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决议情况;年度及近期工作计划、重要会议及活动安排情况等。
4、党员队伍发展。包括发展计划,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及发展,预备党员转正等情况;党员的奖惩情况;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等。
5、党的思想建设情况。主要包括党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政治学习计划及落实情况;精神文明建设实施计划及完成情况;党组织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及落实情况;各种专题教育、党课教育和党员教育活动及党员干部其他培训计划及落实情况等。
6、重大教学改革方案与进展,专业设置及教学计划执行情况,教学管理,教学质量监控,实习管理,科研项目的申报,学籍异动,毕业文凭与学位证书发放情况。
7、学生奖惩,奖助学金的评定与发放,助学贷款、勤工俭(助)学情况。
8、教职工福利费的落实及其使用,奖金、津贴分配方案。
9、招生计划及执行情况,毕业生就业信息。
10、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
此外,学院还通过定期召开教代会、学代会、新生家长会及其他相关会议,向师生和公众发布重要消息。
(二)重点公开各类招生信息
在2015年招生工作中,学院把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作为招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招生宣传工作中,各类招生宣传材料均经过严格审核。招生章程经省厅审核并备案,通过网站和报刊杂志等途径向广大考生和社会各界公布。宣传内容客观真实,详细介绍我院办学情况、办学特色、专业设置、报考条件、招生计划和收费标准等,对学校的名称、性质、类别等事项都真实、准确、清楚地向考生及家长予以说明,无含糊其辞、弄虚作假的宣传内容,无违反国家和省政策规定向考生虚假承诺的情况。在招生宣传期间发放招生宣传册共计20000余份。填报志愿期间,开通3部固定电话,安排专人值班,耐心细致地回答考生及家长各类问题,积极宣传招生政策,准确提供往年录取数据。安排专人负责网上答疑工作,为考生提供咨询,网络咨询平台年累计访问量达到4000余次。
(三)重点公开财务信息
学院在新学年初即制定了收费工作方案,严格执行上级部门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将收费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任务列入学校重点工作内容。坚持学杂费收缴“先报批、再公示、后收费”的阳光运行机制,学费、住宿费、雅思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均已经过省物价部门的备案,并按批准后的收费标准执行。在学校公开栏上、信息网站上、随同新生录取通知公布收费项目、标准和监督举报电话,加强学校收费管理的社会监督与舆论监督,保证了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推动学校依法办学。坚决做到不自行制定代收费项目,不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不自立项目收费,努力提高收费管理与校务公开管理水平。我院不存在截留、挪用、侵占国家收入以及私存私放、设立“账外帐”或“小金库”等违规行为。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情况
2014-2015学年度,学院未收到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通过各种形式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学院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依法不予公开。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推行党务院务公开以来,学院管理工作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得到加强,领导办事透明度高,群众对领导的信任感提高;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学院监督机制明显加强;师生无发生重大事件、领导干部无违法违纪问题发生,教职工思想稳定、工作积极性高、民主参与意识和主人翁责任感明显增强,广大教职员工能了解和积极参与学校改革和发展总体规划工作中来,教育教学质量显著提高,依法治教,文明治校进一步体现。2014-2015学年度我院的信息公开工作普遍评价良好,没有接收到不良反映或投诉举报。
五、今后信息公开工作的思考
本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推进并取得了一系列新进展,组织领导不断加强,公开的执行力稳步提升,重点领域公开内涵得以丰富,公开渠道和途径更加畅通,但尚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要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平台、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增强师生员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参与力度;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和指导力度有待加强。
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
2015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