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基本情况建档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药护学院发布时间:2015-10-09浏览次数:2

各班级:

根据《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贫困生认定及资助管理暂行办法》,为全面掌握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情况,提高贫困生资助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做到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现决定启动2015年贫困生认定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老生年级认真复查

老生年级认真组织贫困生认定复查工作,对于上学年已认定的贫困学生,根据学生上学年各方面表现、日常消费行为以及其家庭经济状况等情况进行审核,对家庭条件改善的学生要及时降档或撤档,对家庭突发变故陷入贫困的学生要及时提档或入档。

二、2015级新生年级开展贫困生认定

2015级新生年级使用匿名量化评价法和班级民主评议进行贫困生认定工作,请各班级参照附件3方案进行;也可结合本班实际,参照认定条件,本着公平公正原则自行制定方案执行。

三、认定时间安排

1、10月10-15日,学院成立贫困生认定工作评审领导小组安排布置贫困生认定工作;各班级成立班级评议小组(评议小组名单及联系方式必须在本班进行公示),宣讲布置认定工作,并向需要认定的学生发放《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见附件1)。

2、10月16-26日,班级民主评议、公示,结合学生校园卡消费情况进行审核,并认真填写《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请按要求完善各项内容)和《2015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贫困生信息一览表》

3、10月27日上午9点前,以班级为单位提交材料至学院资助中心石乔老师处。提交《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情况汇总表》(电子档,纸质档)和《2015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贫困生信息一览表》(电子档)。新生班级和新增老生贫困生还需提交《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纸质档)和《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纸质档、公章符合规范、原件,其他证明及个人申请辅导员自己保存)。《认定申请表》和《家庭情况调查表》每个学生的放在一起,上面为《认定申请表》下面是《家庭情况调查表》,并按照《汇总表》顺序排列。

4、10月27-31日,学院审核、公示、复议。如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质疑(联系电话8879845),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应在1个工作日内予以核实、答复;如对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答复仍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学院贫困生认定工作领导小组提请复议(联系电话8878252),学院贫困生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应在1个工作日内给予核实、回复。

5、11月1-6日,审核建档。学院资助管理中心将对各班级上报情况进行汇总建档。

四、工作要求

1、贫困生认定和建档是学院贫困生申请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社会资助、助学贷款、国家奖助学金的主要依据,直接关系到贫困学生切身利益,各班级要高度重视,力求客观、公开、公平、公正。班级贫困生人数原则上控制在总人数的38%以内,认定要实事求是,杜绝夸大和虚报

2、要尊重申请认定学生并对其加强自强自律、诚信感恩教育,引导他们以健康、乐观的心态对待学习和生活中的困难,以积极、开放的心态对待贫困生的认定和建档工作。

3、贫困生档案库实行“每年一次认定,每月动态管理”制度,动态管理主要包括提高档次、降低档次、撤档和入档四种情况。

4、各班级要不定期地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其资格。

5、认定以当前班级实际学生为准。托管到药护的学生参加认定,相应结果及时报学生所属学院;退学、休学学生要及时移除;复学、转专业、降级学生要在所在新班级参加认定。

专此通知 。

附件:1、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2、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情况汇总表

3、关于在贫困生认定工作中使用匿名量化评价法的通知。

药护学院学生事务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一五年十月九日

附件1

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学生本人基本情况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民族

学 号

班 级

专 业

身份证号

政治面貌

家庭月收入

家庭人口数

宿舍号

本人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获得学院和社会资助情况

学生陈述申请认定理由

学生签字: 年月 日

注:可另附详细情况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

民主评议

推荐档次

A.一般贫困 □

陈述理由

评议小组组长(辅导员)签字:

年 月 日

B.贫困 □

C.特困 □

D.临时困难 □

E.不困难 □

认定决定

学院学生资助管理

中心意见

经学生所在班级提请,本机构认真核实,

□ 同意工作组和评议小组意见。

□ 不同意工作组和评议小组意见。调整为: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加盖部门公章)

附件3:

关于在贫困生认定工作中使用匿名量化评价法的通知

各学生班级:

为最大限度保证贫困生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和准确,将国家和学校资助资金用到真正需要帮扶的贫困生身上,学院在公共管理学院试行匿名量化评价法认定贫困生工作已初见成效,并为后期奖助学金的综合量化考评提供了量化数据,现决定推广。

一、匿名量化评价法内涵界定

所谓匿名量化评价法,即将所有申请贫困认定学生匿名编号,班级评议小组成员依编号审核申请者贫困申请材料,并根据相应贫困等级参考分值范围给出一定的分值,最后通过计算评议小组成员平均分值确定贫困等级。量化评价用贫困分值表示学生经济困难程度,合理将学生贫困信息转变成定量信息,实现了贫困信息可比较性,在一定程度上有效克服了认定的主观性和随意性。同时,匿名评价避免了部分贫困生碍于面子或自卑心理不申请资助,克服了在评议过程中因同学关系或面子而出现“人情”分。

二、充分做好认定前准备工作

1、加强宣传,确保每位学生知政策、懂程序。认真做好各项资助政策宣传,将贫困生认定政策、标准和意义及时传达到每一位学生,特别要让经济困难学生充分理解资助政策,熟悉程序、了解内容,知晓受资助学生的权利及义务,克服自卑害羞心理,积极参与贫困生认定。

2、突出诚信教育,严格把关申请材料真实性。召开诚信教育专题主题班会,引导学生诚信为人。学生根据自身家庭经济状况,确定是否递交贫困认定申请书,申请书中必须写清家庭人数、经济收入、受灾情况等家庭实际状况,同时提交家庭经济贫困证明材料,并签订诚信承诺书,对自己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同意接受进一步审核和班级监督。对提交虚假材料或夸大家庭实际情况的学生实行“一票否决”,一年内不得申请学校贫困认定,不得申请国家和学校所有奖助学金。

三、成立班级贫困生评议小组,确定班级贫困生名单

班级贫困生评议小组由辅导员、班干部代表、寝室代表和一般学生代表组成。辅导员任组长,负责贫困材料及申请书的审核,引导、监督整个认定工作公平有序进行。班干部代表由班级学生投票产生,人数不少于班干部总数的20%;寝室代表由寝室成员推荐,非贫困生优先;一般学生代表由全班学生投票评选,人数不低于班级总人数的10%,非贫困生优先。班干部代表、寝室代表和一般学生代表要求公道正派,责任心强,具体负责评审工作,包括贫困等级打分、评定结果评议等。贫困生评议小组要在班级公示,公示无异后,在辅导员指导下共同学习贫困认定相关文件精神,商讨制定班级认定评议方案。

1、确定评审参考指标。主要依据申请人家庭人力资源状况(特别是否为孤儿、单亲、烈士子女等)、人均年收入情况、子女读书人数、家庭成员的健康情况、欠债情况、遭受自然灾害和突发意外事件情况等情况确定。具体可参考如下条件:

1.1完全无力支付学习费用,且支付本人生活费用都非常困难的学生,可认定为特困。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作为认定特困的参考条件:烈士子女;父母或学生本人残障;无经济来源的孤儿;城镇双下岗职工且未再就业的子女;直系亲属患重症,需长期自费治疗的;来自老、少、边、穷地区的少数民族贫困学生;多个子女同时就读的贫困家庭子女;受灾的贫困家庭子女。

1.2能勉强支付个人生活基本费用,但无力支付学习费用的学生,可认定为贫困。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作为认定贫困的参考条件:来自老、少、边、穷地区农村的;父母为城镇下岗职工且未再就业的;家庭供养人口较多且缺少经济来源的;直系亲属长期患病治疗的;单亲家庭且缺少经济来源的;一般贫困家庭但遭受较严重灾害的。

1.3能支付全部个人生活基本费用及部分学习费用的学生,可认定为一般贫困。

1.4因自然灾害、家庭变故、个人患重病等发生临时经济困难,仅靠自身或家庭能力难于克服的学生,可认定为临时贫困。

2、赋值贫困等级量化范围。由于在现实生活中同一贫困等级的不同家庭,其贫困程度存在一定的差异,故可对贫困等级赋予一个评审参考的量化分值范围,以体现差异性。即:0<临时贫困≤1、1<一般贫困≤2、2<贫困≤3、3<特困≤5。

3、匿名编号,署名打分。辅导员将申请贫困认定学生的申请材料随机编号,在班级评议时按编号介绍申请学生家庭情况,隐匿学生个人住址和姓名等特定信息。其后,评议小组成员根据该编号学生的家庭实际情况,给出量化分值,此环节要求评议小组成员署名打分,以增强其责任意识,防止无原则打分。

4、计算平均分,确定初评等级。汇总各评议小组成员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算出平均分值,即为该编号学生的贫困认定分值。根据认定分值对照量化赋值范围,即可确定初评贫困认定等级,并按编号还原申请学生姓名。

5、初评复议,确定等级。根据初评结果,评议小组结合申请学生日常生活、消费、助学贷款等情况逐一进行复议。对有争议学生认真核实情况后(必要时电话咨询其当地民政局),重新进行署名打分,算出平均分确定相应等级。评议小组无异议后,即可确定班级贫困生认定等级。

6、公示。班级贫困生认定结果要在班级和寝室公示至少3个工作日,接受广大同学监督。对公示期间所反映的情况,评议小组应尽快核实,如属实则按上述方法重新认定,直至无异议。

四、匿名量化评价法需注意的几个问题

1、加强引导,重在诚信。匿名量化评价中,学生所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是关键。为保证申请材料客观真实,一方面要积极引导,另一方面要建立奖惩机制进行监管。引导是根本,通过各种有效方式,加强大学生诚信教育,引导树立正确积极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弘扬同学相互关爱、礼让的传统美德,使真正的贫困生受益。为避免申请材料的虚假性,要求学生签订诚信承诺书,对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票否决”。

2、成立素质过硬的评议小组。评议小组成员的思想素质、工作态度等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整个评审结果的公正和准确。因此,班级评议小组成员的遴选和管理也至关重要,引导和鼓励热心班级事务、乐于奉献的班干部、寝室代表和一般代表积极自荐,接受班级投票推选。对班级推选出来的小组成员,辅导员仍需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培训贫困生认定政策。评议小组成员要签订诚信承诺书,对评审不负责的成员在评优评选中“一票否决”,并两年内不得在校院班三级各类活动中担任评委。

3、建立有效的监督反馈机制。贫困认定的结果要及时进行公示,对于反馈的意见要高度重视并及时作出调查处理。因公示可能涉及学生个人隐私和自尊,要注意引导贫困生正确认识并积极配合认定工作。学院和班级要开通举报和意见箱,随时接受学生反馈意见,建立监督反馈的长效机制。

附: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贫困生认定匿名量化

评价评分表

申请人编号:

贫困等级

贫困等级量化分值范围

贫困参考指标

评议打分

特困

3<特困≤5

完全无力支付学习费用,且支付本人生活费用都非常困难的学生。可参考下列条件之一:烈士子女;父母或学生本人残障;无经济来源的孤儿;城镇双下岗职工且未再就业的子女;直系亲属患重症,需长期自费治疗的;来自老、少、边、穷地区的少数民族贫困学生;多个子女同时就读的贫困家庭子女;受灾的贫困家庭子女。

贫困

2<贫困≤3

能勉强支付个人生活基本费用,但无力支付学习费用的学生。可参考下列条件之一:来自老、少、边、穷地区农村的;父母为城镇下岗职工且未再就业的;家庭供养人口较多且缺少经济来源的;直系亲属长期患病治疗的;单亲家庭且缺少经济来源的;一般贫困家庭但遭受较严重灾害的。

一般贫困

1<一般贫困≤2

能支付全部个人生活基本费用及部分学习费用的学生

临时贫困

0<临时贫困≤1

因自然灾害、家庭变故、个人患重病等发生临时经济困难,仅靠自身或家庭能力难于克服的学生

说明:请在你认为合适的“贫困等级”栏后空格处打分,分数超出相应分值范围无效。

评审人员签名: 评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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