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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统计2015年学生科研成果信息的通知

文章来源:药护学院发布时间:2015-09-28浏览次数:2

关于统计2015年学生科研成果信息的通知

药护学院各班级:

根据学院2015年学生科研工作安排,定于9月25日-10月15日开展2015年学生科研成果信息征集统计工作。为了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科研成果信息统计要求
  1.本次征集的学生科研成果信息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大学生科研成果形式主要为大学生在校期间获得的具有创新性或社会影响性的科学技术成果、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软科学成果、学术论文和文学作品等。
   (2)大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美术类作品、表演类作品、“挑战杯”获奖成果及已获得教育厅组织的学科竞赛、专业比赛奖励的成果不在本次征集范畴。
   (3)本次征集的学生科研成果必须是2014年10月以后产生的且未参加过湖北省大学生科研成果评比的。
   2.除第1条规定的成果范围外,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不符合条件:
   (1)未在正式刊物(校级刊物及以上)上公开发表的论文和作品(含仅有用稿通知、出版合同等而未正式发表或出版的);
   (2)造型外观设计、建筑景观设计、软件设计类作品无实际应用证明或使用效果证明的(如标、采用等);
   (3)在非正式期刊网络版发表的网络作品;
   (4)仅有专利申请受理书而未正式授予专利的;
   (5)学生不是成果的第一完成人(作者)的;
   二、本次统计工作以班级为单位进行。需上报的材料包括:《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2015年度学生科研成果信息表》(见附件)、科研成果相关复印件。成果为学术论文的,复印件要求包括:封面、目录、成果正文、封底等。《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2015年度学生科研成果信息表》(要求纸质文档和excel格式电子档),以上材料均一式一份。
   三、《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2015年度学生科研成果信息表》纸质版(要求学院盖章)和成果复印件在2015年10月15日17:00之前,以班级为单位报送至教学管理部,《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2015年度学生科研成果信息表》电子档,发送至264604018@qq.com,逾期不予受理。如有疑问,教学管理部姚莉联系,联系方式:电话8878309,QQ264604018。
   四、本次学生科研成果信息征集工作与申报今年湖北省教育厅大学生科研成果奖有关,请认真对待,及时上报。待接到省教育厅正式通知后,教学管理部将在上报的学生科研成果中择优推荐申报2015年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

   专此通知

                               药护学院教学管理部

                                  2015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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