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学生资助办法

文章来源:药护学院发布时间:2015-09-14浏览次数:2

(一)国家及省级资助项目,按当年所发文件执行。

(二)学校和院级资助项目

1、特困生生活补助:每月充50元(按10个月计)到特困学生饭卡中,保证其不因生活影响学业。

2、临时困难补助:给予遭受天灾人祸或发生重大疾病等情况的贫困生200-800元金额补助,帮助其度过难关。

3、冬季寒衣补助:按每生150元标准购置冬衣、被褥等,帮助贫(特)困生御寒。

4、“阳光助学基金”:积极向社会贤达人士、国有(民营)企事业单位与个人、校内师生募捐建立的专门基金(包括校内工程提成款),用于资助贫(特)困生。

5、“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共产党员基金”:由学院有条件的共产党员、副处级及以上干部、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以及地方企事业单位党组织捐款建立的专门基金,用于资助贫困学生中的共产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

六、资助申请及发放

享受各项资助的学生必须为列入学院贫困生档案信息库的学生。国家及省级资助按当年所下发文件要求执行;院级资助,由学生提出书面申请,按班级民主评议、学院评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定程序进行。资助经费发放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造册交财务部发放,冲入学生校园卡中。

七、本办法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原有相关办法同期废止。国家、省政府若出台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

(注:本办法截取自《药护学院学生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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