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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医药学院2015年科级干部选任工作方案

文章来源:药护学院发布时间:2015-03-17浏览次数:2

湖医药组发[2015]2号

关于印发《湖北医药学院2015年科级干部

选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分党委(直属党总支),校属各单位:

《湖北医药学院2015年科级干部选任工作方案》已经党委常委会研究通过,现予印发。望认真组织学习,做好报名推荐和选任工作。

附:湖北医药学院2015年科级干部选任工作方案

中共湖北医药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六日

主题词:干部选任 科级岗位 方案 通知

中共湖北医药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5年3月16日印制

共印45份

附:

湖北医药学院2015年科级干部选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湖北医药学院处科级领导干部管理规定》,结合新一轮机构改革、科级岗位设置和干部配备情况,以及学校工作实际,经校党委研究,决定2015年上半年组织开展科级领导干部岗位调整和选拔任用工作。具体如下:

一、选任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依法办事原则。

二、选任方式及工作步骤

科级干部选拔任用主要采取平职调整、民主推荐相结合的方式。首先进行正、副科级干部的平职调整,然后进行正科级干部的民主推荐选任和副科级干部的民主推荐选任。

三、任职条件与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后勤、保卫部门科级岗位放宽至专科学历),学校在编在岗职工;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够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作风正派,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学校发展服务;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办事能力、口头文字表达能力和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较好的独立完成所分管工作;

4、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任职资格

1、提任的正、副科级干部原则上能够工作一个聘期,男不超过57周岁、女不超过52周岁。时间计算至2015年2月28日。

2、提任正科级领导职务的,同时应具备以下资格之一:

(1)现任主任科员或受聘管理七级岗位的一般管理干部;

(2)具有在副科级岗位工作3年及以上者;

(3)具有博士学历学位,且在校工作1年及以上者;

(4)具有硕士学历学位,已聘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在校工作1年及以上者;

(5)受聘担任教研室(实验室、中心)主任,且在校工作1年及以上者。

3、提任副科级领导职务的,同时应具备以下资格之一:

(1)现任副主任科员或受聘管理八级岗位的一般管理干部;

(2)具有硕士研究生毕业1年、本科毕业3年、专科毕业5年及以上,且在学校有1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五、选任程序与方法

科级干部选任分科级干部平职调整、民主推荐正科级干部、民主推荐副科级干部三个阶段进行。

(一)科级干部平职调整

1、自荐报名。根据科级岗位和个人实际,现任的正副科级领导干部填报志愿,每人限报2个岗位,并填写上报《湖北医药学院科级干部自荐表》。

2、资格审查。根据岗位情况和任职条件,对自荐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组织调整。组织部门根据工作实际,结合个人志愿,提出拟调整方案,报校党委常委会审定。

4、任职谈话。由任职单位(部门)负责人组织进行。

5、发文任用。以“中共湖北医药学院委员会组织部”名义发文。

(二)民主推荐正科级干部

(1)发布公告。公布选任正科级干部职数、任职资格与条件、工作程序等。

(2)组织报名。符合选任条件者可自荐报名,填写《湖北医药学院科级干部推荐表》,报组织部。各单位(部门)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鼓励符合条件者报名。报名暂不明确岗位志愿,待民主测评和任用考察后,校党委根据情况统筹调配。

(3)资格审查。根据岗位任职条件,对自荐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4)民主推荐。通过会议推荐和谈话推荐方式进行。首先,根据报名情况,组织部研究确定符合推荐条件和资格的人选,形成推荐名册,组织设岗所属单位(部门)及其相关科室领导和教职工代表集中民主推荐。组织谈话推荐,在分管校领导和有关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进行。具体工作由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

(5)确定对象。组织部根据民主推荐情况,按选任岗位数1:2的比例提出考察对象,报党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后,由组织部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全面考察,突出工作实绩。

(6)讨论决定。党委常委会听取干部考察情况汇报,研究确定拟任用人选。

(7)任前公示。拟任职人选公示7天。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

(8)任职谈话。由任职单位(部门)负责人组织进行。

(9)发文任用。以“中共湖北医药学院委员会组织部”名义发文。

(三)民主推荐副科级干部

副科级干部选任工作由学校组织部与选任岗位所属分党委(直属党总支)组织实施。学校组织部统一公布副科级岗位职数及任职条件,负责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具体民主推荐及选任工作由岗位选任岗位所属分党委(直属党总支)比照正科级干部选任程序,提出工作方案,在学校组织部指导下组织实施。结果报校党委研究确定。

六、有关事项

(一)成立领导小组。学校科级干部选任工作领导小组由涂汉军同志任组长,赵鹏飞、魏文芳、李云霞、严世荣、闵前发等同志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选任工作办公室和监督工作办公室,分别挂靠组织部和纪委。办公室负责选任日常工作,成员视情况抽调组成。

(二)坚守组织纪律。学校未公布任免决定前,现任科级干部要坚守岗位,恪尽职守,确保各项工作相互衔接,平稳运行,有序推进。如因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视情节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关于岗位与职数公布、民主推荐和任用考核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其他未尽事宜,由校党委研究确定,组织部负责解释。

湖北医药学院科级干部自荐表(平职调整)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岁)

民族

籍贯

出生地

政治

面貌

参加工作时间

健康状况

专业技

术职务

评聘

时间

学历

学位

全日制

教育

毕业院校

及专业

在职

教育

毕业院校

及专业

现任职务

任职时间

近三年

考核情况

申报岗位

第一志愿

是否服从调剂

第二志愿

所在

单位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注:此表填好后请用A4纸双面打印,不加附页) 组织部制表

附件2:

湖北医药学院科级干部推荐表(选拔任用)

推荐形式(填写自荐或单位推荐):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岁)

民族

籍贯

出生地

政治

面貌

参加工作时间

健康状况

专业技

术职务

评聘

时间

学历

学位

全日制

教育

毕业院校

及专业

在职

教育

毕业院校

及专业

现任职务

任职时间

近三年

考核情况

所在

单位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注:此表填好后请用A4纸双面打印,不加附页) 组织部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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