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2014年年度考核方案

文章来源:药护学院发布时间:2015-03-05浏览次数:2

根据《湖北医药学院2014年教职工年度考核方案》的文件精神,现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的基本要求

年度考核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教职工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实事求是的考核和评价,为教职工的岗位聘用、奖惩和调整职务、级别、工资提供依据。

二、考核对象

全院科级及科级以下干部、学生政治辅导员和工勤人员。

三、考核小组成员组成

组 长:张建

副组长:党萍

成 员:芦汝冰 张胜华 陈道艳 赵贤迪

四、考核办法

1、考核实施时间:3月6日至3月13日。述职测评时间:管理干部、工勤人员3月13日上午8:30-12:00;学生政治辅导员3月13日下午2:30-5:00。

2、参加考核的人员及优秀指标切分

(1)科级及科级以下管理干部、工勤人员(27人、优秀指标5人)

陈道艳 胡 洁 徐 争 纪武昌 焦延林 孙琪临 廖婧羽 黎 媛 李培培 喻长友 蔡兆新 赵晓红 苗亚玲王华夏 邓 艳 鲍晓宇 张 艳 李 方 安 娜 姚 莉 邵文涛 张哲晶 郝若男 耿菊萍 李海涛 黄 平 胡 茵

(2)学生政治辅导员(23人、优秀指标5人)

李 玲 徐 杨 毛玉竹 周慧君 李 贞 王震魁 朱笔丹 郑琼琼 龚光雯 李 姝 王艳红 李 晖 肖 飞 蔡春林 张 丹 赵贤迪 谢美娟 廖 欢 李奕轩 洪 敏 黄晶晶 肖亚玲 冯 林

3、考核办法与评分标准

(1)科级及以下管理干部、工勤人员

考核采用以打分为主的定量考核办法。考核成绩均采用百分制,分平时考核分(考核领导小组评分)和群众测评分,并在总成绩中分别占50%和50%的比例。

(2)学生政治辅导员

考核采用以打分为主的定量考核办法。考核成绩均采用百分制,分学生测评分、工作量化考核分、考核领导小组测评分和群众测评分,学生测评分在总成绩中占40%的比例、工作量化考核分(学生事务部评分)在总成绩中占30%的比例、考核领导小组测评分在总成绩中占20%的比例、群众测评分在总成绩中占10%的比例。

在先行确定每位工作人员的平时考核成绩,再组织进行群众测评后,视总成绩,由考核小组提出考核评语和等次意见。考核的等次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人员的确定,根据核定的优秀指标数(考核人员总数的20%)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定,报校考核委员会审定。在群众测评中,若对被考核人打50分以下(不含50分)或满分,该测评票作为废票处理。

五、有关问题的处理

按照《湖北医药学院2014年教职工年度考核方案》相关规定执行。

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

2015年3月5日

版权所有: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
通讯地址: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人民南路30号 联系电话:0719-8891116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