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护学院各班级:
近期,由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主办的2013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已启动,学院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药护学院2013年度“学生之星”(自强励志星)评选和2013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条件
1、药护学院本、专科学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
3、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立创业、志愿公益等方面有突出的事迹或成就,在当代大学生中能够起到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作用;
4、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不再参加本次活动,“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获得者不受此限。
二、评选程序
(一)班级推荐阶段(11月5日-11月17日)
1、名额分配
班级人数不超过100人,推荐名额为2人以上,班级人数超过100人,推荐名额为3人以上。
2、提交材料
各班级推荐的“自强励志星”候选人需填报《药护学院2013年度“学生之星”申报表》,并撰写2000字左右的典型事迹材料,同时提交相应事迹证明材料,例如成绩表、荣誉证书、英语四六级、计算机等级证书、聘书、发表论文复印件等。请各班级于11月17日19:00至21:00以班级为单位将《药护学院2013年度“学生之星”申报表》、事迹材料、获奖证书复印件纸质版交至8号楼负一楼学生会办公室,电子档材料同时以班级为单位发送至邮箱:yhtwxshxxxb@163.com。(注:所有材料电子档以压缩包“***班自强励志星”命名发送,每个候选人材料单独放置,以“班级+姓名”命名)
(二)初审阶段(11月18日)
由学院团委对各班上报的材料进行初审,评选出15名“自强励志星”候选人,并予以公示。
(三)“学生之星”评审委员会评定(11月20日)
学院团委将组织药护学院“学生之星”评审委员会对15名候选人材料进行最终审核评定,产生药护学院2013年度“自强励志星”。
(四)宣传阶段(11月19日-11月22日)
1、“自强励志星”候选人登录2013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官方网站报名;开通腾讯微博在#自强之星#话题下,发布个人报名主页链接,@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并争取获得不少于50个转发支持;通过手机关注“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微信、易信,并将自己的自强故事通过“朋友圈”进行传播。
2、学院团委将对“自强励志星”候选人进行公示,并将其事迹材料通过校园网、宣传栏、腾讯微博、新浪微博、人人网等平台进行广泛宣传。
(五)推荐阶段(11月23日-11月30日)
1、择优推荐药护学院2013年度“自强励志星”参加湖北医药学院2013年度“自强励志星”的评选(2014年4月)。
2、择优推荐药护学院2013年度“自强励志星”参加全国2013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
附件1:《药护学院2013年度“学生之星”申报表》
附件2:《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和推荐“新东方西部特困大学生专项助学金”人选的通知》
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团委
2013年1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