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直属党总支),药护学院党委:
根据中央和省委关于做好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的有关要求,为配合在全校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党委宣传部订购了教育实践活动系列学习材料。前段时间,校党委中心组示范带头,已经组织了两次集中学习活动。为深入抓好全校学习教育工作,学校提前一周开学,组织集中学习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学校党委常委、各单位(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各分党委(直属党总支)委员,副科级以上干部、支部书记、院系所属教学与科研机构负责人(学校编制)。
根据上级和学校党委有关要求,欢迎非中共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活动,组织集体学习时,邀请他们参加。
二、学习内容
重点学习《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习近平同志考察湖北时一系列讲话精神》,同时学习《各地联系服务群众经验做法选编》、《损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例剖析》等学习材料。
请各单位近期派人到党委宣传部领取学习材料。
三、学习安排
学校党委中心组和各分党委按照学校统一安排的时间在指定地点学习,学习时间、内容安排见附件。
四、相关要求
(一)全校各级干部、各单位要以开展集中自学活动为契机,贯彻落实湖北省委《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方案》和校党委《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方案》要求,组织党员干部原原本本研读必读书目,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集中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3天,达不到要求的要“补课”,确保学习效果。各级组织要做好学习考勤工作,考勤结果于8月29日下班前报党委宣传部。
(二)学校督导组要把集中自学作为近期的一项督导重点,督促指导各地各部门各单位扎实开展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各项工作。
附件1、校党委中心组教育实践活动集中学习与调研安排表
2、各分党委(直属党总支)教育实践活动集中学习安排表
2013年8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