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于转发《关于召开湖北医药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的通知

文章来源:药护学院发布时间:2011-04-15浏览次数:2

各学院学生分会、学生各班级:

我校第七次学生代表大会于2009年4月召开,第七届学生会任期已满,又逢学校更改新校名,根据《郧阳医学院学生会章程》有关规定,现需召开湖北医药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经第七届学生委员会提出申请,校团委研究并上报校党委同意,定于2011年4月24日召开湖北医药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为保证本次大会的顺利召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会的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伟大旗帜,深入学习和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和团的十六大精神,认真总结我校第七届学生会工作取得的主要成绩和基本经验,科学分析学生会工作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明确今后学生会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在校党委的领导和校团委的指导下,围绕学校建设总体目标,发挥学生会组织的自身优势,团结带领全院学生,坚定信念、开拓创新,共同谱写我院学生会工作新篇章,为实现学校新时期、新阶段的跨越式发展贡献力量。

二、大会主要任务

听取和审议我院学生会第七届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2、讨论修改《郧阳医学院学生联合会章程》;

3、选举产生湖北医药学院第一届学生联合会委员。

三、大会的组织机构

大会成立筹备委员会、主席团及资格审查委员会。

四、代表的构成:

正式代表250名,列席代表27名,并按各院(系)、班级人数比例分配、选举产生,其中校学生会推荐12人。推荐选举时注意学生干部(校学生会干部、各学院学生分会干部及班干部等)、党员及女生代表要占一定比例。

五、大会筹备有关工作日程安排

4月2日--4月12日,正式代表、列席代表的推荐工作

4月5日--4月11日,各分院组织候选人的推荐工作及候选人的自荐工作

4月12日--4月18日,大会资格审查委员会组织预备候选人的资格审查,并确定第一届学生会正式候选人

4月24日,召开湖北医药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安排通知)

六、工作要求

我校学代会是为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和团的十六大精神,引导广大学生积极参与学校民主建设与管理而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落实好各个环节的工作。做好广泛的宣传动员工作,动员全校广大同学振奋精神,积极进取,以良好的精神面貌迎接我校第一次学代会的胜利召开。

附件一:湖北医药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及委员会候选人产生办法及候选人、正式代表和列席代表名额分配表 < http://tw.hbmu.edu.cn/upload/2011-04/201104021231171.doc>

附件二:湖北医药学院第一次学代会岗位设置及工作职责 < http://tw.hbmu.edu.cn/upload/2011-04/201104021231591.doc>

附件三:湖北医药学院第一次学代会代表登记表 < http://tw.hbmu.edu.cn/upload/2011-04/201104021232211.doc>

附件四:湖北医药学院第一次学代会候选人登记表 < http://tw.hbmu.edu.cn/upload/2011-04/201104021233141.doc>

共青团湖北医药学院委员会

2011年4月2日

版权所有: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
通讯地址: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人民南路30号 联系电话:0719-8891116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