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郧阳医学院药护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文章来源:药护学院发布时间:2010-05-20浏览次数:2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促进校风、学风建设,鼓励学生健康发展、全面成才,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郧阳医学院药护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一、优秀毕业生推荐条件

1、优秀毕业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讲究社会公德,为人诚实守信,有良好的文明习惯和品行修养;

(2)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刻苦,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课外科技文化活动;

(3)积极完成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对所承担的社会工作认真负责,坚持原则;

(4)身体健康状况良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5)无不及格课程;未受过学校处分。

2、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即获得推荐资格:

(1)在校期间累计二次以上被评为校市级及其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2)在国家核心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1篇或公开刊物发表2篇以上学术论文者;或在校市级及其以上赛事中获得一、二、三等奖者;

(3)学习刻苦,成绩优良,考取研究生;

(4)积极响应党和政府的号召,参加“西部志愿者行动计划”、“选调生”、“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公益性岗位,以及参军入伍,报效祖国。

二、优秀毕业生评选程序

先由各班初评推荐到学生事务部;学生事务部审核后报主管院领导批准。

三、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及时间

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于每年5月份进行,评选名额在毕业生总数的10%以内。

四、奖励及要求

1、凡被评为“优秀毕业生”的学院予以表彰,并优先推荐用人单位,只要用人单位愿意接收可不受地区限制;学生填写《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并存入本人档案。

2、评选“优秀毕业生”时,要广泛听取教师、学生和管理干部的意见,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的行为。被评为“优秀毕业生”的同学如在离校前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或学习成绩下降,将取消“优秀毕业生”称号。

五、本办法由学生事务部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附:郧阳医学院药护学院优秀毕业生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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