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有关部门:
根据鄂教思政【2010】4号文件精神,现将推荐评选湖北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和范围
1、先进基层单位:学生事务部、团委、党群工作部等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部门。
2、先进个人:先进思想政治工作者、优秀辅导员标兵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基层单位
1、认真贯彻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学校中心任务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为大学生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2、注重调查研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新思路、西南方法,取得新经验、新成果。
3、积极拓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途径,充分发挥教育、管理、服务合力育人的功能,在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服务学生成才成人方面取得明显成果。
4、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取得较好成绩。
(二)先进个人
基本条件: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政治素养。
2、热爱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工作积极主动,业务熟练,业绩突出,群众公认。
3、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理论和实践中勤于思考、敢于创新,并取得较为突出的理论或实践成果。
特殊要求:
1、先进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专、兼职干部、教师(包括学院党政干部、共青团干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辅导员等);
2、优秀辅导员标兵:专职学生辅导员,担任学生辅导员工作四年以上(含4年);
3、优秀辅导员标兵,除具备上述1、2、3三项条件外,还应深入班级、深入寝室、深入学生,全面关心学生成长,是学生公认的人生导师和知心朋友。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具有亲和力、说服力和感召力,工作成效特别突出,在全省高校具有较强的典型性和示范性。
三、申报评选
申报先进基层单位及先进个人的,在6月5日前将“申报表”和“事迹材料”报学生事务部,由学生事务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选,最终将推荐先进基层单位1个、先进个人1名参加全省高校评选和表彰。
四、材料报送
1、申报先进基层单位的,需报送“湖北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先进基层单位申报表”(见附件1)一式三份(可加附页)。
2、申报先进个人的,需报送“湖北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先进个人申报表” (见附件2)一式三份(可加附页)。另外还需报3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附电子版)。
郧阳医学院药护学院
2010年5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