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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06月04日        点击:[]

为深入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学生工作水平,推进学院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经校董事会批准,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6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原郧阳医学院药护学院)成立于2003年3月,是经湖北省教育厅批准(鄂教发〔2003〕31号)、教育部备案(教发函〔2004〕12号)设立,由湖北医药学院(原郧阳医学院)举办的具有独立事业法人地位的医学类高校独立学院。学院现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全日制在校本科生6800余人。

学院主要实施高等学历教育,开设有五年制临床医学、麻醉学、预防医学和四年制护理学、医学检验技术、药学、康复治疗学、医学影像技术、公共事业管理、信息资源管理、制药工程等11个本科专业。2010年,学院本科专业全部通过了湖北省教育厅组织的本科教学合格评估;2012年,学院经湖北省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为学士学位授权单位,可授予医学、理学、工学和管理学学士学位。

在举办高校的大力支持下,通过举办高校委派为主、外聘教师为辅的方式,学院建设了一支学历、职称、年龄结构都比较合理的师资队伍,3名教师先后获聘省级人才。近五年,学院教师先后获批湖北本科高校省级教学改革研究、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等省部级教学研究项目20余项;获批湖北省教育厅自然科学、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目、十堰市软科学等项目40余项。

学院郧阳校区地处汉江南岸,十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内,位于十堰市郧阳区学府路67号,地理位置优越、环境优美、交通便利,15分钟公交专线直达十堰东站(约9公里)、40分钟机场专线直达武当山机场(约32公里)、38分钟公交可达三堰校区(约19公里);距福银高速郧阳收费站约40公里、呼北高速郧阳南收费站约9公里。郧阳校区首期占地面积609.5亩、建筑面积210123㎡。校园融合谷地景观带,纵向延伸,形成分区明确,教学、生活、实训、运动、休闲五大功能兼备的高效布局。2025年9月将正式启用办学。

学院先后被评为“全国先进独立学院”“中国独立学院50强”“湖北最具影响力民办高校”。2024年,在ABC中国大学排行榜(独立学院)中,学院居第81位,医药类第10位;在校友会中国民办本科大学排行榜中,学院居第63位,医药类第7位。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坚持因岗择人、人岗相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招聘岗位及用工形式

(一)招聘岗位计划:拟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6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岗位用工形式:劳动合同聘用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详见《岗位表》(附件1)。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确定于2025年7月退役的除外);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参照《公务员回避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6月15日止。所有报名时间以发送邮件时间为准,超过报名截止时间的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通过提交相关电子材料的方式进行报名,报名材料发送至学院邮箱,邮箱地址:yhxyzp2025@sina.com。具体报名材料目录及说明见《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材料目录及报名说明》(附件2)。

3.在职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1.相关时间节点:年龄条件按周年计算、从1月1日起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各类证件资料取得时间经招聘单位同意,可以适当延长。对到期或超过单位批准延长期限未能取得相应证件资料的考生,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应聘者须在报名系统上传以下材料扫描件:①本人有效身份证;②大学及以后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海(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③学信网各阶段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④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上传近三个月内申请的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海外应届生可提供在读证明;⑤《岗位表》中要求党员的,需提供党员身份证明。资格复审时提供相关证件原件。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者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

招聘计划与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数不足1:3的,经学院研究决定,核减、取消或者保留岗位计划。

六、考试考核

本次考核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应聘人员均须参加笔试,笔试为综合素质测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理论素养、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专职辅导员工作相关的知识和能力。

2.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总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需求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如未达到1:3比例,笔试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3.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将在学院官方网站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予以关注。

(二)面试

1.面试内容。采取综合面试、结构化面试、评委提问等相结合方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语言表达、应变、组织协调、分析与解决问题和心理素质等综合能力。

2.面试成绩。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当场评分。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之比小于1:3的岗位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达到合格线的考生,方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计算

考试最终总成绩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合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前;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等,可由面试考核组增加综合应用能力加试,加试得分高者排名在前。

以上笔试、面试及最终成绩通过学院官网予以公告。

七、体检、心理测试与考察

(一)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心理测试与考察人选。

(二)体检及心理测试工作由学院统一组织,其中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费、复检费由考生自理,心理测试免费。

(三)考察工作由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

(四)在核查档案中,如发现与招聘条件不一致、隐瞒真实情况或弄虚作假等情形,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生自愿放弃,体检、心理测试或考察不合格的,学院根据情况确定是否递补,若递补则可按照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心理测试或考察人员。

八、公示

体检、心理测试、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学院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收到问题反映,由学院调查核实。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

公示中发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发现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间出现取消聘用资格或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学院可根据同场次同岗位面试人员情况依次递补,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九、聘用

(一)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学院通知报到,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拟聘用的应届毕业生与学院签订就业协议,并在2025年7月31日前凭毕业证、学位证、就业协议书等材料前往学院报到,按照岗位要求及学历分别签订劳动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者,取消聘用资格,就业协议自动作废。

人员聘用试用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手续,明确岗位等级,并按所聘岗位执行薪酬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或应届毕业生在2025年7月31日前,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学院根据工作需要按综合成绩排名可递补人员,也可不递补,若递补则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十、违纪违规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一、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官方网站(https://yhgj.hbmu.edu.cn)为本次招聘工作公告发布网站,有关招聘工作情况、相关通知、录取情况、结果公示等相关信息一律以该网站发布为准,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719-8891116;0719-8878252(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0719-8891077(派驻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纪检组)

附件:

1.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2.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材料目录及报名说明

3.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2:

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

报名材料目录及报名说明

一、报名材料目录

(一)应届毕业生(带*号材料为必须提供):

1.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报名表彩色扫描版(带个人签名)及Word电子版。*

2.本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

3.本人彩色登记照片电子版。*

4.本学习阶段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本学习阶段所有课程成绩单。*

6.第一学历及后续学历、学位证书。

7.第一学历及后续学历、学位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8.具有相关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者,提供相应证件彩色扫描件。

(二)往届生(带*号材料为必须提供):

1.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报名表彩色扫描版(带个人签名)及Word电子版。*

2.本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

3.本人彩色登记照片电子版。*

4.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在职人员必须提供*)

5.第一学历及后续学历、学位证书彩色扫描件。*

6.第一学历及后续学历、学位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海外学历须提供中留服认证报告。*

二、报名材料提交说明

(一)应聘人员须严格按照上述材料目录提交报名材料,材料不全或者材料弄虚作假、伪造材料者不予通过资格审查,取消报名资格。

(二)所有扫描件均采用pdf格式,个人登记照片采用jpg格式。

(三)应聘人员将所有材料(含附件中招聘报名表及汇总表)按目录顺序编排后压缩打包,压缩包文件名统一编辑为“姓名+身份证号码”。例如:“张三420500200008081310”。

(四)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将上述材料发送至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地址:yhxyzp2025@sina.com)。邮件主题统一为“2025年招聘报名(姓名)”,例如:“2025年招聘报名(张三)”。学院在收到报名邮件后将会予以回复,未收到回复邮件的应聘人员应及时与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联系(联系电话:0719-8891116;0719-8878252)。

所有报名有效时间以发送邮件时间为准,超过报名截止时间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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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电话: 0719-8875317 通讯地址: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人民南路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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