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湖北省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推荐结果的公示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湖北省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的通知》(鄂人社奖[2023]29号)文件精神,经个人申报、单位遴选推荐、人事处资格条件初审,纪委、组织部、保卫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等职能部门审查,报经学校2023年度湖北省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审委员会评议,拟推荐护理学院申报2023年湖北省教育工作先进集体;拟推荐刁红录申报2023年度湖北省教育工作先进个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7月3日—7月7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人事处反映。
人事处电话:0719-8891695;联系人:黄金
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人力资源管理部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