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通知》(财教〔2021〕164号)有关规定,为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2021年度贷款额度申请工作,现对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最新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要求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高校助学贷款的贷款额度上限统一调整为“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含预科生)每人每年最高贷款金额12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贷款金额16000元”。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二、信息知悉途径、合同变化及在线申请
1.信息知悉途径。一是国家开发银行官网、微信公众号已发布相关通知,学生可以查阅;二是“95593呼叫中心”已发通知告知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相关政策。三是各学院需要将相关政策与操作程序告知学生。
2.合同变化。增加了学生承诺及贷款发放的约定与授权。
3.学生如需申请提额,登录系统远程申请提额。学生如需申请提额,于2021年10月22日前,登录“学生在线系统”,进入“贷款提额申请”菜单,重新输入今年的贷款金额,确认相关信息后,扫描二维码进入人脸识别,最后提交提额申请。提额申请后,不可修改、不可撤销。(具体操作见附件)
注意事项:
(1)学生提额申请后,回执码不会改变;
(3)学生提额申请后,系统合同显示金额暂时不变;
(4)具体提额操作与相关提示详见附件。
附件:1.2021年度助学贷款提额操作手册
2.关于国家开发银行经办的国家助学贷款额度提升的说明
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年9月17日